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提出跨境电商平台应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,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,且当商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,敦促跨境电商企业做好商品召回、处理和报告工作。
“仓内留样检”模式要求企业在保税仓内设置专用区域、专用标识,并安排专人负责,在对相关产品进行留样基础上,可出区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,对于其中检出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,平台方应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备。
“仓内留样检”全过程在保税仓内完成,所有商品抽样、出入库、送检全程视频监控。针对检测不合格的商品,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不同类型整改处理,情节严重的将对商品进行下架、商家清退等处罚。留样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,在留样期到期后,若商品已不符合销售条件,应在监管部门监督下进行退运或销毁工作。